游客 2022-04-04
最近刚好在读know my name 越发发现美国的司法体系最可怕的地方在于 如果没有smoking gun evidence 就只能全靠双方律师dig dirt互相smear破坏对方可信度来走极端 一些jurors不说具不具备critical thinking 连有没有common sense都很难讲 之前被林达近距离看美国系列坑的太深了 用显微镜去看这些个案里原告被告 律师 执法机关 警察 ...
游客 2022-04-04
2好笑,34都是东欧人阿拉伯人犯罪
游客 2021-04-19
比第一季少了三集,选取案例更精彩,而且这季还有翻案出来的,与上季大不同。
游客 2021-04-19
不需要动手,光是用审讯技巧一般人就扛不住了
游客 2021-04-19
天哪,以这种司法制度和折磨式的审讯造成了多少冤假错案啊?尤其是第二集的Matt看他怎么也不像是那个凶手吧。任何证据都没有仅靠诱饵式地审讯就可以定罪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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